1.《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2.《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